为了让宝宝们安全健康游泳洗澡以及沐浴,重庆市卫监严把婴儿游泳馆洗澡、游泳的卫生安全关,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。重庆市将该类场所纳入“公共场所”卫生管理范围,强化日常监督管理。
婴幼儿沐浴场所——是提供婴幼儿游泳、洗澡、抚触的场所。由于婴幼儿抵抗能力比较低,所以对这类场所的卫生状况,我们有特别的要求。近年来,国内各种冠以“婴幼儿泳池、宝宝游泳馆、婴童游泳会所、婴儿水疗馆”名字的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。
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特别制定了重庆市地方标准《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》(DB50/T636-2015)规范了婴幼儿沐浴场所空气、沐浴用水、公共用品用具等卫生标准值共计17项。而此次的专项监督检查内容涵盖了场所环境卫生、布局与设施、人员卫生要求、操作卫生要求、公共用品用具、沐浴用水、设施设备消毒、空气卫生、卫生管理组织、卫生管理制度、健康管理等方方面面。
为期八个月的卫生计生检查结果显示,重庆全市婴幼儿沐浴场所各项检查内容均合格的为671户,合格率为66.96%。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331户婴幼儿沐浴场所均责令限期整改,共立案查处婴幼儿沐浴场所148户次,罚款金额22.06万元。此次专项检查还发现了以下问题:
部分婴幼儿沐浴场所的浴巾、毛巾、垫巾、游泳圈等顾客用品用具消毒不规范;
部分经营者为了节约经营成本,没有有效调节室温,致使室温不符合卫生要求;
部分经营者因考虑客源问题把经营场所选址在繁华路段的路边、车流量大的地方,但忽视了降噪工作,造成噪声不符合卫生要求。
此外,需要提出的是,重庆市万州等区县的执法人员通过“订单式”微讲堂,主动把相关卫生管理知识传送给婴幼儿沐浴场所经营者;渝北等区县执法人员组织经营者互相参观学习。通过这些做法,有效的提升了经营者卫生管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,促进了行业自律,使“被动处罚”转变为“主动提升”。
当然,虽然这次八个月的卫生专项检查已经结束,但是关于婴幼儿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还没有停止,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,及时排除卫生安全隐患,确保宝宝游得安心。